关于征集2019年度省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12日       来源: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阅读:276次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湘政办发〔2018〕79号)、工信部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信软〔2017〕155号),进一步普及推广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我厅决定公开征集2019年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省级试点企业和服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申报条件   1、湖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   2、两化融合基础条件良好,企业数字化建设具备一定基础。   3、对建立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有需求,自愿开展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   4、具有建立实施相关管理体系的经验,如质量、环境、能源、职业健康安全、信息安全和信息技术服务等管理体系。   5、已获评为国家级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不再申报。 二、两化融合贯标服务机构申报条件   1、湖南省内注册的工业软件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第三方咨询服务机构,财务状况和运营情况良好;或者经全国两化融合服务联盟推荐、在湖南作本地化服务的省外优秀咨询服务机构。鼓励本省工业软件企业、工业互联网服务企业和贯标评定机构、全国优秀贯标咨询服务商合作。   2、具有从事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专业咨询服务的团队和能力。   3、具有企业信息化等两化融合相关的咨询服务经验。 三、工作程序   1、各市州工信部门广泛发动各行各业企业参与贯标试点,积极做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试点企业的组织推荐工作,鼓励企业信息化服务机构动员服务对象参加申报。   2、申报贯标试点的企业,以《工业企业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评估规范》(GB/T23020-2013)为依据,先通过中国两化融合咨询服务平台(www.cspiii.com/pg/)完成两化融合自评估自诊断工作,向所在市州工信部门提交申报材料(见附件1)。   3、各市州工信部门于3月8日前将试点企业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后报我厅(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至联系人邮箱。   4、符合条件、有意愿的咨询服务机构,于2月28日前将申请材料(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 直接报送我厅(两化融合处),电子版发送到指定电子邮箱。   5、我厅将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通过后予以公布。对列入试点并通过达标评定的企业,根据省政府《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规定给予奖励,优先推荐申报国家和省有关专项项目的申报,优先推荐“上云上平台”标杆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