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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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安办《关于做好机构改革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食安办字﹝2018﹞5号)及相关文件精神,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全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稳定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现就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思想行动不松不懈
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发挥监督、指导、协调作用,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认识深化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按照现行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的监管职责,继续抓好当前食品药品安全重点工作,避免出现监管漏洞和工作脱节现象,实现“平稳过渡、无缝衔接”。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许可、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行政执法等工作,在新的职能调整和规章制度出台前继续按照原有规定执行。
二、落实监督检查,确保日常监管持续加强
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职能整合到位之前,原部门要按照现行分工,继续执行现有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各类审评审批、检验检测、认证认可、监督检查工作仍按现有规定开展,直至省、市、区县(市)对有关规定作出变更或调整。要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加强食品生产加工、流通、餐饮服务等各个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隐患防范。深入推进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规范治理,强化网络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管理。重点加强春夏季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的监督检查,防止发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加大药械GMP和GSP飞行检查和跟踪检查,以及流通领域特殊药品、专管药品、冷链药品、中药材和中药饮片、药品类体外诊断试剂专项检查力度。重点加强高风险药品、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生产监管。重点加强医疗器械植入介入类、无菌类及体外诊断试剂等高风险品种,以及网络销售、第三方物流企业监管。重点加强减肥类、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保健食品和面膜、祛斑、美白类、染发类等化妆品监管。
三、狠抓专项整治,确保违法行为严格惩处
坚持问题导向,继续以人民群众日常消费的粮油肉、菜果茶,以及水产品、乳制品、酒类、保健食品等为重点,加强生产过程检查、产品监督抽检、问题产品查处。强化农兽药残留、“一非两超”“山寨食品”“五毛食品”等问题治理。持续保持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工作力度不减,整肃食品药品行业消费欺诈、假冒伪劣问题,加大稽查办案力度,严惩食品药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公开监督抽检和执法信息。
四、正确引导舆论,确保突发事件及时处置
全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要确保政令畅通,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及时报送。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政策法规的宣传,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和消费预警,治理网络谣言,妥善处置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五、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属地管理严格落实
各相关部门要按照现行职能分工,切实履行好食品药品监管职责,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不松、不断、不乱。要切实发挥综合协调、监督指导作用,确保相关工作无缝衔接。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确保行政区域不发生大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为机构改革顺利推进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和条件。